“感谢法院,这笔钱数目不小,对我们公司的经营和运转非常重要!”灵峰镇某民营企业负责人万分感激地说。
在灵峰镇某民营企业诉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责令刘某某退赔该企业人123万多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根据查询结果,发现被执行人有1140.499克黄金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最终该批黄金以65万余元成交。本案执行回款后,考虑到该企业远在灵峰镇,到城区办理领款手续比较繁琐,遂决定主动上门服务,到该民营企业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获得企业的点赞。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暖企服务月活动,司法服务进企业,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建设等方面情况,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就企业经营中出现的相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进一步加大涉企执行力度,着力打通涉企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法院执行办案全过程,为企业执法司法提质增效,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