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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出“真功夫” 实现“大作为” |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全员考核工作走笔
作者:贺法  发布时间:2024-09-02 15:35:48 打印 字号: | |


      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发挥着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的重要作用。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该如何进一步发挥考核工作在促公正、提效率方面的作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全员考核为抓手,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近年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理念,聚焦“谁来考、考什么、如何考、怎么用”四个关键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权责清晰的考核体系,激励引导法院干警履职尽责,真正实现“小法院大作为”,推动贺州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贺州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



聚焦谁来考,考核主体“联动评”

      8月1日,该院对2024年第二季度平时考核“好”“良好”等次人员进行了公示,评出“好”等次32人。以往常一样,这次季度考核,经过干警自评、科室负责人初评、督察室和政治部审评、分管领导复评、党组总评,最后获得“好”等次干警,获得了干警的一致认同。

    “以前大家觉得考核得罪人,普遍存在不敢考、不想考心态。贺州中院积极探索,破除错误心态,建立五级联评模式,层层压实考核责任”,贺州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吴小平介绍说。该院成立干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治部牵头抓、庭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四级责任考核机制,推动建立多层面互动互联考评考核工作格局。

      审判辅助人员因为辅助所办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存在差异,不宜直接“唯办案数量论英雄”,法官对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质效有更直观的了解。该院出台《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内部管理权责清单》,明确法官对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考核的建议权和工作分配权,最大程度发挥法官管理作用和积极性。202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8.51%,排名全区法院第一。


聚焦考什么,考核内容“精准化”

      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核是一场全员覆盖的全年考试,从庭长到书记员,都要全面考核、全员考核。

    “员额法官重在办案,司法行政人员重在服务保障,加强和改进干警个人考核工作,要结合不同庭科室内容,对考核量身定做”,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向前表示。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院干警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等四大类,全员纳入考核管理,特别是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短板,将案件信息录入等关键效率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为每位干警“精准画像”。

      人员分类精细化,考核内容也要科学化。该院构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全方位评价体系,把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等根本要求融入共性指标,实行行为违反“一票否决”机制。突出个性指标,聚焦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把法官作为考核重点对象,制定审判执行团队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把涉及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重点指标作为关键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全面精准。


聚焦怎么考,考核过程“实打实”

      考核不是为了考而考,关键是用制度管好人、管好案、管好事,坚持务求实效和简便易行相统一,全面全时掌握干警日常表现,促进法院工作提质增效。

      该院坚持考核过程动态化,把功夫下在平常,坚持动态考核评价,实行“平时考核+年底考核”动态考核机制,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每季度对干警表现作出阶段性评价,季度评价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着力破解“平时不算账、年终下定论”的难点,切实把功夫下在日常、抓在经常。

      建立了精准的考核评价模式,关键还是执行到位。如何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让考评考准考实,让“优者增加再接再厉志气,差者鼓起奋起直追勇气?该院实施五级联动考评,坚持自下而上开展平时考核,实施“五评”机制,完善“政治部+党组”单一化考核方式,使评价的主体更加广泛、评价内容更加客观,构建动态管理、持续问效的全过程考核工作机制。

    “现在法院建立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和过程公开透明,让人信服,让干警将工作做在日常、严在经常,有压力,更有动力”,贺州中院执行裁判庭庭长张依传表示。



聚集如何用,考核结“树”导向


      平时考核既要考准,更要用实。如果“只刮风,不下雨”,将考核结果“束之高阁”、弃之不用,长此以往,就会出现干部考核“奖优罚劣”失去“药效”。该院坚持考用结合,坚持刚性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引导、约束、激励功能,全面激励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该院坚持考核与人事管理相结合,把全员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升、评先推优、员额进出的重要参考。在全区法院率先出台并落实聘用制书记员等级津贴制度,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等级晋升工作中,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近三年来,该院从年度考核优秀的干警中提拔使用 30 人,进一步重用 5 人,晋升职级 24 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49人次。

      该院坚持考核与绩效激励相结合,将全员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根据工作业绩好坏、平时工作表现优劣等因素进行差异化激励,适当拉开奖金差距,进而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审执质效提升。

      该院坚持考核与教育管理相结合,创新“三单一函”制度,对日常考核中发现质效管理异常情形等,向具体责任人发送“提醒单”;对提醒仍不落实或落实力度慢等情形,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出“催办单”;对经催办仍未解决问题,向被催办部门和个人发出“督办单”;对催办督办仍然没有实质落实的部门、干警及不落实事项以“移送函”形式移送督察室。今年以来,该院发出督办单7个,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来源: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