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3 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现场推进会在八步法院召开。贺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八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伟东出席会议致辞,贺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智文主持会议,八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乾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显著,6个人民法庭被授予“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称号,4篇法庭工作案例入选自治区高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1篇法庭工作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法庭建设案例。
会议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做实“政治与法治相融”,做实为大局服务,做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大意义。把握时代要求,分析形势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重点工作,精准发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工作提质增效。聚焦强基导向,确保“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走深走实。
会上,八步法院、钟山法院、平桂法院沙田法庭、富川法院朝东法庭就人民法庭建设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