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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作者:贺法  发布时间:2023-10-17 11:39:27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是: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对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为:(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三)审理自治区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四)依法审判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五)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六) 监督、指导本市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七)审判自治区高级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本市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十)依法进行司法技术鉴定。(十一)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指导本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区)党委考察协管干部人选和抓好班子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下级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十三)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 监察工作。(十四)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十五)管理本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及全市人民法院专项物资装备和有关经费;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十六)承办其他应由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785.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7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4,775.68

五、事业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经营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其他收入

159.09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6.87



九、卫生健康支出

140.45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45.0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111.5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4,944.91

本年支出合计

5,387.28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

结余分配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489.95

年末结转与结余

47.58

收入总计

5,434.86

支出总计

5,434.86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2

收入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944.91

4,785.82

0.00

0.00

0.00

0.00

159.0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73

7.73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5

统计信息事务

0.09

0.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501

行政运行

0.09

0.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14

2.14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

1.2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0.94

0.94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

5.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

5.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285.73

4,285.7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4,284.23

4,284.2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2,380.76

2,380.7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43.38

343.38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19.80

19.8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41.72

41.7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436.46

1,436.46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50

事业运行

62.12

62.1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50

1.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50

1.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6.87

206.8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6.87

206.8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3.40

193.4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47

13.47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0.45

140.4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0.45

140.4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5.91

75.9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20

3.2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1.33

61.3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5.05

145.05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5.05

145.05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5.05

145.05

0.00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59.09

0.00

0.00

0.00

0.00

0.00

159.09

22999

其他支出

159.09

0.00

0.00

0.00

0.00

0.00

159.09

2299999

其他支出

159.09

0.00

0.00

0.00

0.00

0.00

159.09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3

支出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387.28

3,045.92

2,341.36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73

0.09

7.64

0.00

0.00

0.00

20105

统计信息事务

0.09

0.09

0.00

0.00

0.00

0.00

2010501

行政运行

0.09

0.09

0.00

0.00

0.00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14

0.00

2.14

0.00

0.00

0.00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

0.00

1.20

0.00

0.00

0.0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0.94

0.00

0.94

0.00

0.00

0.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

0.00

5.50

0.00

0.00

0.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

0.00

5.5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775.68

2,455.43

2,320.25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4,774.18

2,455.43

2,318.75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2,380.76

2,371.72

9.04

0.00

0.0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33.34

21.59

811.74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19.80

0.00

19.80

0.00

0.00

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41.72

0.00

41.72

0.00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436.46

0.00

1,436.46

0.00

0.00

0.00

2040550

事业运行

62.12

62.12

0.00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50

0.00

1.50

0.00

0.00

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50

0.00

1.5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6.87

193.40

13.47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6.87

193.40

13.47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3.40

193.4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47

0.00

13.47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0.45

140.45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0.45

140.45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5.91

75.91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20

3.2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1.33

61.33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5.05

145.05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5.05

145.05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5.05

145.05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11.50

111.50

0.00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111.50

111.50

0.00

0.00

0.00

0.00

2299999

其他支出

111.50

111.50

0.00

0.00

0.00

0.00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785.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7.73

7.73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4,775.68

4,775.68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06.87

206.87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40.45

140.45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45.05

145.05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4,785.82

本年支出合计

59

5,275.78

5,275.78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489.9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489.95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合计

32

5,275.78

合计

64

5,275.78

5,275.78

0.00

0.00

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5,275.78

2,934.42

2,341.3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73

0.09

7.64

20105

统计信息事务

0.09

0.09

0.00

2010501

行政运行

0.09

0.09

0.00

20132

组织事务

2.14

0.00

2.14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

0.00

1.20

2013299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0.94

0.00

0.94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

0.00

5.5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

0.00

5.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775.68

2,455.43

2,320.25

20405

法院

4,774.18

2,455.43

2,318.75

2040501

行政运行

2,380.76

2,371.72

9.04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33.34

21.59

811.74

2040504

案件审判

19.80

0.00

19.80

2040505

案件执行

41.72

0.00

41.72

2040506

“两庭”建设

1,436.46

0.00

1,436.46

2040550

事业运行

62.12

62.12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50

0.00

1.5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50

0.00

1.5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6.87

193.40

13.4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6.87

193.40

13.4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3.40

193.4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47

0.00

13.4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40.45

140.45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40.45

140.45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5.91

75.91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20

3.2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1.33

61.33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5.05

145.05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5.05

145.05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5.05

145.05

0.00

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586.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0.53

30101

基本工资

434.45

30201

办公费

3.96

30102

津贴补贴

359.19

30202

印刷费

0.82

30103

奖金

900.21

30203

咨询费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0107

绩效工资

25.53

30205

水费

6.7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93.40

30206

电费

1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31.5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8.57

30208

取暖费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8.35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1

30211

差旅费

7.19

30113

住房公积金

170.9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11.1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72.18

30214

租赁费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7.88

30215

会议费

0.42

30301

离休费

16.10

30216

培训费

0.80

30302

退休费

42.09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6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12.98

30227

委托业务费

7.78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0309

奖励金

0.07

30229

福利费

0.85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9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98.9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6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5.9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0.0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00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906

大型修缮

0.00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908

物资储备

0.00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9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9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00




31101

资本金注入

0.00




311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00




312

对企业补助

0.00




31201

资本金注入

0.00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0.00




31204

费用补贴

0.00




31205

利息补贴

0.0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0.0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00




313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00




313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9906

赠与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2,683.89


公用经费合计

250.53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6.50

8.00

30.00

0.00

30.00

8.50

13.59

0.00

12.33

0.00

12.33

1.26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注: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434.8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44.91 万元,比2020年决算减少162.62万元,下降3.1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5.82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20年决算减少321.70万元,下降6.30%,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奖金变动,支付进度等原因略有浮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159.09 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因2020年无此项收入,故无上年度比较情况说明。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489.9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0年决算增加412.76万元,增长534.75%,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地方诉讼费统筹补助资金330万元时间较晚,未能及时支付。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434.8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87.28 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250.15万元,增长4.8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7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5.5万元,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2万元等。比2020年决算减少2.99万元,下降27.87%,主要原因是:需发放司法救助金的案件及金额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4,775.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事业运行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561.65万元,增长13.33%,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约6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6.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14.20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收入基数变动,略有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140.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纳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7.60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收入基数变动,略有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5.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应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0.55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收入基数变动,略有增加。

6.其他支出(类)111.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所需邮电、维修、死刑执行补助经费等。因2020年无此项支出,故无上年度比较情况说明。

7.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年末结转和结余47.5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0年决算减少442.37万元,下降90.2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本年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作未列支结转。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5.78 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581.01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约6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934.42 万元,项目支出2,341.36 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490.11 万元,支出决算5,275.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2021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补助费。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补助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支付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党组织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党组织活动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下达支付司法救助金。主要用于:支付司法救助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76.2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等人员经费。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6.59万元,支出决算为83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78.84万元及高院补助地方法院诉讼费补助资金33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审判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国库困难,未能及时支付相关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办案、审判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4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国库困难,未能及时支付相关办案经费。主要用于:办案、审判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国库困难,未能及时支付相关经费。主要用于:我院信息化建设中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智慧警务中心等建设项目。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96万元,支出决算为6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申请下达司法救助金。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补缴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5.91万元,支出决算为7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编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1.3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4.42 万元,比2020年决算增加195.23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奖金发放金额变动。 其中:人员经费2,683.89 万元,公用经费250.5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8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5%。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未全部列入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4.45万元、津贴补贴359.19万元、奖金900.21万元、绩效工资25.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1万元、住房公积金170.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2.18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0%。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等发放金额变动,发放慰问金等。主要包括:离休费16.10万元、退休费42.09万元、医疗费补助12.98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5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2%。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国库困难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支付。主要包括:办公费3.96万元、印刷费0.82万元、水费6.79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31.54万元、差旅费7.19万元、维修(护)费11.10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委托业务费7.78万元、福利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95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 %,比2020年决算减少50.15万元,下降78.68%,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较上年减少1辆。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3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与2020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机关、1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3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比2020年决算减少37.8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较上年减少1辆。 购置了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0 %,比2020年决算减少10.67万元,下降46.39%,主要原因是:从源头上控制“三公”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同时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审判、执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33 万元,平均每辆0.88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 %,比2020年决算减少1.60万元,下降55.94%,主要原因是:从源头上控制“三公”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同时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1.26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 批次、143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2 %,比2020年决算减少111.82万元,下降30.8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各项运行经费支出,部分经费支出财政未能及时于年底前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3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0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3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8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7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89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 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3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35%。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2021年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项目”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6.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评价为优秀,建成了以“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法院3.0,有力支持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和廉洁司法等各项工作,推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突出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的体制优势、制度优势和能效优势。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院突出抓综合改革和项目建设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评分表自评得分95.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评价等级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原因未能完成项目全部资金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按照项目进度付款。

贺州市本级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

项目编码


项目实施单位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主管单位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属性


项目资金总额(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分值

得分

 合计





10分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上级




      本级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批复《关于请求解决全市法院建设资金的请示》(贺市中法请【2020】11号),本院拟筹措资金在2020-2022年开展“法院建设提升年”活动重点推进我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根据《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2020-2022)》,在2021年拟建法院无纸化智慧审判系统、无纸化审委会远程会议系统、智慧党建、网络中心机房建设等项目。

项目起始时间

2021.01

项目终止时间

2021.12

项目实施进度

2021年5月完成项目招投标,8月前完成项目实施,9月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

中期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内容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本项目计划年内投入1750万元用于法院无纸化智慧审判系统项目、无纸化审委会议室解决方案、网络信息中心机房项目、智慧党建平台系统项目

因财政资金紧张,支付进度缓慢,实际支出1436万元,部分系统配置率较差。

项目年度绩效          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指标1

1.法院无纸化智慧审判系统17套、服务器等设备4台

4台服务器,系统17套

5

5


指标2

2.无纸化审委会议室解决方案1套

1套

5

5


指标3

3.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终端等设备19台、软件20套

终端19台

5

5


指标4

4.智慧党建平台系统系统5套、设备5台

软件20套

5

5


质量指标      (10分)

指标1

1.系统建成后硬件配置完成率

系统建成后硬件配置完成率≥95%,设备完好达标率≥99%

5

5


指标2

2.设备完好达标率

系统建成后硬件配置完成率≥95%,设备完好达标率≥99%

5

5


时效指标      (10分)

指标1

2021年5月完成项目招投标,8月前完成项目实施,9月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

10

10


成本指标      (10分)

指标1

投入2021年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项目资金1750万元

实际1436万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1.法院无纸化智慧审判等信息化建设,优化司法资源,大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降低诉讼成本,方便人民群众。

合格

10

10


指标2

2.信息机房建设,降低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故障率。

合格

10

10


指标3

3.智慧党建建设服务于党员和群众的智能化党建工作。

合格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审判业务部门满意度达95%以上。法院党员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备注:
  一、单位自评指标是指根据年度预算同步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和指标,先在本表补充完善后开展自评。
  二、各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分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 ,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三、单位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1)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全部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   ,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指标得分公式:全年实际完成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
  (2)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   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四、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贺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贺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贺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