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家事案件审理中的优势,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联合县妇联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2018年底,原告全女士与被告李先生两人一见钟情,在2021年5月20日具有特殊含义的这一天,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生育一子。本以为这对情侣能天长地久,可惜好景不长,全女士在她坐月子期间发现丈夫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全女士对此非常痛苦,李先生也无比羞愧,承诺痛改前非,不会再与那女子联络。考虑襁褓中的幼子,全女士选择了原谅。今年3月,全女士发现李先生仍然与那人藕断丝连,全女士无法忍受这样有污点的感情,愤然起诉离婚。在受理这起离婚纠纷后,承办法官林文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的妇联人民解调员夏雨共同参与调解。
林文法官与人民解调员夏雨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双方均认为应先平复全女士的心情,毕竟全女士还在哺乳期,情绪的起伏容易既影响其身心健康,也影响其喂养孩子的精力。林文法官和妇联调解员夏雨像两位姐姐一样安慰全女士,劝她放下心理包袱,以健康和孩子为重,在林法官和夏调解员耐心的劝慰下,全女士紧锁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最终,全女士与李先生双方均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孩子随全女士生活,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成年止。
近年来,富阳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先后与县妇联、辖区村委、各乡镇司法所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有效化解,促成多元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