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对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作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2022年4月18日下午,贺州市两级法院召开“三员”网格协助执行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传杰、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陈琴,市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各县(区)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出席会议。
会上,市中院执行干警彭翔解读了“三员”协助执行网络的工作模式,“三员”协助执行网络采取“1+1+N”配置模式,即一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一名当地人民法庭(兼职)执行员对接当地乡镇(街道)所有村(社区)网格员。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指导,人民法庭(兼职)执行员根植基层、熟悉业务,村(社区)网格员分布广、了解片区社情民情的各自优势,在查人、找物、送达文书等方面予以协助,为执行案件开展诉源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重大敏感见证执行现场,有效开展执行宣传及维稳防疫、防控工作。
会后,黎传杰副院长对推进全市法院开展“三员”协助执行网络工作提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法院应积极向县(区)党委政法委汇报沟通,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法委领导,牵头建立“三员”执行网络,推动本辖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村(社区)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责任的落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县(区)人民法院建立网格化联络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络会议,通报协助工作运行情况,分析对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人民法庭执行员和村(社区)网格员要建立工作台账,将协助事项落实情况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台账》,协调推动各乡镇、各人民法庭、各村(社区)建立完善“三员”网络与制度建设,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综治考评的重要指标。
三、强化监督指导,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法院执行局应当对“三员”协助执行网络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结合创“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和特色法庭建设,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创建符合当地的特色“三员”工作模式,各县(区)人民法院要做好预算,协调当地政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全面落实被聘为人民调解员的村(社区)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