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0年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行政执法部门类)
作者:贺法  发布时间:2020-04-15 08:32:59 打印 字号: | |


填报单位(盖章):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填表日期:2020 414

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措施

 

具体活动内容

(线上、线下、场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联系方式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展“3.15”法治宣传

全市公民

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大屏幕播放相关法律知识等,宣传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律维权意识。

通过微博、微信以及大屏幕播放等开展线上宣传

2020年12月

办公室、研究室、各审判执行团队

黄香秋

5103028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

全市公民

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或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大屏幕播放相关法律知识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活动,形成强大的合力。

在广场、街道等开展1次集中宣传或者通过微博、微信以及大屏幕播放等开展线上宣传

2020年12月

办公室、研究室、刑庭

黄香秋

5103028

开展禁毒宣传

全市公民

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或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大屏幕播放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毒品预防教育知识的普及,让广大市民对毒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在广场、街道等开展1次集中宣传或者通过微博、微信以及大屏幕播放等开展线上宣传

2020年12月

办公室、研究室、各审判执行团队

黄香秋

5103028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

全市公民

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或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大屏幕播放相关法律知识,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在广场、街道等开展1次集中宣传或者通过微博、微信以及大屏幕播放等开展线上宣传

2020年12月

办公室、研究室、各审判执行团队

黄香秋

5103028


 
来源: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