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审判管理各项工作成效及不足,研究部署全年审判管理工作,同时为加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职能,2016年3月14至22日,贺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维、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龙凤鸣及审管办工作人员一行5人前往各基层法院,对基层法院班子成员、正副庭长、一线法官、书记员进行为期六天的审判管理工作专项培训。
本次培训是全市法院首次面向基层法院所有领导班子、审判执行业务庭一线法官、书记员的审判管理工作专项培训,共计四期,参训120余人。李宏维副院长、龙凤鸣专委分别在各县(区)培训会上传达了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分析了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与当前司法体制改的关系,并对今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和阳光司法工作提出“找问题、看差距、补短板、早谋划、创亮点、争佳绩”的要求。各基层院分管副院长分别对2015年审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薄弱环节由面到点的分析总结,并对2016年工作目标表态。贺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管办主任黎传杰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审判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从司法改革新形势下“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如何规范开展审判执行绩效监管工作”、“亮点打造、工作材料升华”三个部分,采取互动问答、理论加实践、现场结合人民法院数据管理平台演练、展示2015年度全区各中级、全市各法院绩效得扣分情况等方式,深入浅出、立体直观地为参训人员详细讲解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审判管理主体对审判质效、绩效的自我监管、庭内监控、全院管理基本操作规范和总结、打造、创新工作亮点的方式方法。
通过这次审判管理专项培训,参训人员充分认识 “由谁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树立了抓审判就必须抓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审判管理必须实行层级审判管理,在法院大审管格局中,作为审判管主体的审委会、院长、庭长、审判长、法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各审判业务庭作为二级管理,在整个审判管理体系中起最为关键的作用,审管办是各审判管理主体的参谋助手,起承上启下作用;充分认识到了当前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各县(区)法院也客观、务实地认识到了过去应付式对待审判管理,只顾埋头干事不善于通过审判管理总结不足、提前谋划、反思提升带来的年复一年的平淡业绩,已不能实现司法改革的大趋势、新常态、新要求。
参训会后,各县(区)法院领导一致表示,以2016年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年”活动为契机,树立“大管理”理念,强化管理意识,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了审判管理工作能力,提早谋划今年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并保障落实,为下一步做好全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适应形势发展,保障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