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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调解力度 案结事了促和谐
--“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苏少勋
  发布时间:2011-05-20 17:42:59 打印 字号: | |
  苏少勋,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苏少勋充分认识调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作为庭长,他要求全庭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思想,着力营造乐于调解、勤于调解、善于调解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全员调解,形成调解合力;他注重总结调解方法,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主动为当事人提供不同的调解方案,增强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妥善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经常利用中午或晚上休息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开展调解工作,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交口称赞。

  苏少勋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能,认真作好审判管理文章,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今年,民事审判第一庭在法官少、案件多的情况下,审判质量效率稳步提高,民事二审案件调撤率达到了60%以上,较去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二审民事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零。

   苏少勋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确保全庭干警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今年以来,其本人及本庭法官共拒绝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请客送礼10多次,涉及金额达2万多元,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