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跟时代步伐,锐意改革进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民商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各项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贺州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全市法院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院业大分部由于工作出色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中院2007年因创建“五化”法庭成效显著被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此外,中院先后荣获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院在全区中级法院综合考核中,连续多年荣获二等奖;全市法院涌现出以“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富川县法院朝东法庭、“全区十佳法院”八步区法院、“全区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八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和“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彭惠娟为代表的省级以上先进集体62个、先进个人212个。